关于开展2021年辅导员党建与思政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编辑:发布日期:2021/07/28浏览量:1353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探索解决新形势下学校党建与思政工作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工作水平,经研究启动辅导员党建与思政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本次课题研究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校学生教育管理、资助育人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热点,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主动解决学生工作中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我校学生工作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创新。选题可参照《2021年辅导员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也可立足学生工作实际自行设计研究课题。

二、申报对象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和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课题管理

1.2021年辅导员党建与思政工作专项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指导课题三个类别。

2.重点课题资助4000/项,一般课题资助2000/项,指导课题只立项不资助。课题立项时,拨付50%的项目启动经费;中期考核合格后,再拨付剩下50%的项目研究经费。

3.重点课题为学校相关决策提供研究支持,时效性要求较高,三个月内提供研究报告;其他课题原则上一年内完成,从公布立项之日起算。

4.课题结题要求提供研究报告或研究论文(知网收录的省级以上期刊);按期未达结题要求者,下一周期学生工作相关课题或精品项目不得申报。

五、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人填写《中国药科大学辅导员党建与思政工作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交学院审核,签署推荐意见。

2.各学院请于831日前将课题申报书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布立项及资助课题。


联系人:汪老师,电话:86185268,邮箱:185609623@qq.com


附件:1.2021年辅导员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 申报指南

2.中国药科大学辅导员党建与思政工作专项课题申请书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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