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国药科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比条例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推动我校“学先进、创三好”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校风建设,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 评选条件
 (一) 三好学生条件:
  1. 思想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上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园行为规范,遵章守纪、讲究公德、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风正派。操行评定成绩优秀,政治理论和思想品德课成绩优良。
  2. 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成绩优良。两学期均获得奖学金(不含单项奖)。
  3. 身体好。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认真参加早操。讲究个人和集体卫生。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
 (二) 三好学生标兵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德、智、体诸方面特别突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均达优秀,两学期均获得奖学金,并且第二学期应为特等或一等奖学金者。
 (三)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 担任班委及团支委以上职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热心为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带头作用好,表现出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思想品德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2. 学习勤奋,努力刻苦,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成绩良好以上。
  3. 身体健康,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四) 先进班级条件:
  1. 全班同学思想品德素质好,班风正,团结互助,敢于开展批评,认真贯彻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园行为规范》,在校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成绩显著,无严重违纪行为。
  2. 班级学风好,学习勤奋,互相帮助,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考风正,无作弊行为。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在各项创建、竞赛、评比活动中成绩突出。
  4. 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工作积极主动,以身作则,团结全班同学形成班级核心。工作原则性强,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5. 全班体育达标率98%以上,早操出勤率98%以上,社会实践率95%以上,文明宿舍人数不少于全班人数的40%,无不卫生宿舍。
二、 评选名额
评选的“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总数不超过各院部学生数的13%。其中优秀干部的比例不超过总评数的四分之一。三好学生标兵、先进班级严格按照条件评选。
三、 评选办法与程序
  1.评选工作每学年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评选前各院部要做好思想动员,端正态度,明确意义,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和学习,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在总结交流的基础上进行操行成绩评定,对照评选条件,班级初评,年级复评。年级复评时要采取一定形式向同学公布,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先进班级评选要在交流班级工作的基础上评出。
  3.年级评定名单,经院部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报学生处、团委。三好学生标兵、先进班级附先进事绩材料,材料文字1000-1500字。
  4.学生处、团委复审后,报校领导审批。10月下旬表彰。
四、 评选工作要求
  1.三好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思想工作,是贯彻《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重要内容。各院部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大力宣传“创三好”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形成贯彻《准则》,学习先进,争创“三好”的蓬勃向上的氛围,促进校风建设。
  2.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和比例,实事求是,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