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2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单位:编辑:发布日期:2022/04/18浏览量:1932

各学院: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中选聘2022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

药学院

中药院

生科院

商学院

理学院

基临院

药科院

外语院

高两院

马院

总数

名额

2+1

2 

2 

2 

2 

2+1 

2

2

2

1

21

二、聘任期限

聘期一年:202251-2023430日。

上一年度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聘期430日截止,对于聘期已满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可以续聘,聘用累计不超过两个聘期。

聘条件

1.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硕、博士研究生报名须征得导师同意。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入校以来未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文字表达能力和协作共事能力

工作要求和考核

1.工作要求协助学院开展学生思政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具体负责工作由学院安排要求每人每月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0小时。

2.工作考核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考核和管理,每月20日前完成考核。考核通过的由学生工作处按照800/月的标准统一发放劳务费。如有工作量不满、考核不合格者,请用人学院于20日前联系学工处王多兵老师报备,将减发或停发该生当月劳务报酬。

3.工作证明聘期内有人员调整的,及时报学工处。聘期届满、考核合格的由学院颁发任职证明。

、选聘流程

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根据人申请、学院选拔的原则自行选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一年一聘,每年4月开展选聘工作

1.报名。在导师同意的前提下,通过本人自荐或辅导员推荐的方式向各用人学院报名

2.面试。各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察,择优确定人选。

3.报送。学院426以学院为单位填报《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附件)发送到邮箱1020158080@qq.com

 

附件: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