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院士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药大学〔2023〕158号)要求,现就2024年院士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名额分配
“徐国钧院士奖学金”和“彭司勋院士奖学金”每年分别评选5名。其中生药学二级学科、药物化学二级学科各1名,其余面向全校学生。本科生不少于5名。具体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
(一)面向全校的候选人名额分配(不含生药学二级学科、药物化学二级学科的2个名额)
备注:候选人名额分配为本科生、研究生推荐名额上限,请学院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推荐候选人。
(二)关于生药学二级学科、药物化学二级学科的候选人推荐
请生药学二级学科、药物化学二级学科准备参与评选的研究生分别报名至中药学院或药学院,由中药学院、药学院院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及组织评审,等额确定各1位推荐人选,报送学校院士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二、工作程序
1.学院推荐。学生按自愿原则申报,各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择优推荐(超过推荐指标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并请于9月25日(周三)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学院推荐及提交工作。
2.专家初评。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院士奖学金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进行差额评选,产生进入下一评选环节的候选人。
3.校级评选。本环节将以现场展评的形式进行,预计10月举行,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4.结果公布。最终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议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5.宣传展示。获奖者事迹将在学校相关媒体和平台进行集中展示。
三、注意事项
1.候选人需线上提交院士奖学金申请;辅导员、学院分管书记在线审核,于9月25日15:00前完成提交(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后续通知)。到期后,系统会自动关闭,请务必按时操作。学院审核通过后,导出《院士奖学金(WORD格式模板)》(正反面打印,1份)、《院士奖学金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右上角标注学院、姓名,经学院分管书记签名、学院盖章后于9月25日前上交至行政楼309。
备注:请两个二级学科等额推荐的学生除进行以上操作外,需提交评审材料纸质版(获奖证明等)于9月25日前上交至行政楼309,并请在《院士奖学金》《院士奖学金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右上角标注学院、姓名、“生药学二级学科”或“药物化学二级学科”。
2.《院士奖学金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将用于评委初评,不得出现本人、导师、辅导员等相关人员姓名。材料中所获荣誉和奖项等请学院把关审核,留存证明材料。
3.校级评选环节
(1)答辩开始前设置亲友团加油助威环节(本研均可),总时长不得超过10秒(不计入总时间);
(2)本科生候选人需有1名推荐人或者1个推荐团队(因故无法到场的亦可视频推荐,要求视频画面、声音清晰)。原则上,校领导、院领导和专职辅导员不作为推荐人;研究生候选人答辩不设推荐人。
(3)现场答辩包括个人陈述(时间:3分钟,形式:演讲、PPT,内容:个人简介及取得成绩)和评委提问两部分,请候选人做好准备(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备注:两个二级学科的推荐人选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答辩评审会。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