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1-2022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现已开始,请有意向办理2021-2022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办理事宜,逾期不予办理!
贷款办理
办理贷款的学生,必须在同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之内。学生可根据以下时间节点先办理贷款相关手续,下学期开学后参加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一)新办贷款学生(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
1、江苏省籍在校生
(1)江苏省籍在校生如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请各位学生于5月21日前登录学工平台,在“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应用中提交申请,辅导员在线审核学生学费、住宿费、贷款金额、申请学年、是否获得校园地助学贷款等信息,确认所有信息填写齐全、准确后方可通过,学院审核后(5月26日前)在线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到各节点截止时间后,系统会自动关闭,请务必按时操作。请确保信息录入正确,否则影响学生贷款。(注:本专科生贷款上限为8000元、研究生贷款上限为12000元)
(2)5月26日前,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登录“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在【资助项目管理】中,选择【生源地贷款(申请受理)】-【学院登记预申请】,点击【新增】,将学工平台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应用中,本学院学生提交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点击【保存】,选择【上报】,等待学校审核。请确保学生信息录入正确,否则影响学生贷款。
学院使用的用户名:药学院320002200-001;中药学院320002200-002;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320002200-003;国际医药商学院320002200-004;理学院320002200-005;工学院320002200-006;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320002200-007;外国语学院320002200-008;高等职业技术学院320002200-009;马克思主义学院320002200-010;药物科学研究院320002200-011;初始密码已重置,请各位老师及时登录系统修改密码。
(3)5月28日前,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登录“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查看学校审核结果。如不通过,请于5月31日前修改再次提交审核。
(4)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前往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自行办理。因学校需将申请学生信息上报至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各节点事宜,逾期无法办理!
2、非江苏省籍在校生
(1)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非江苏省籍在校新贷学生,需尽快与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联系,咨询办理事宜。
(2)非江苏省籍在校新贷学生请提前与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确认是否需要《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非江苏省籍在校生)。如需盖章,请于5月21日前登录学工平台,在“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应用中提交申请,并在【需要《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非江苏省籍在校生)】一栏中选择【需要】,辅导员在线审核学生学费、住宿费、贷款金额、申请学年、是否获得校园地助学贷款等信息,确认所有信息填写齐全、准确后方可通过,学院审核后(5月26日前)在线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请确保信息录入正确,否则影响学生贷款。到各节点截止时间后,系统会自动关闭,请务必按时操作。(注:本专科生贷款上限为8000元、研究生贷款上限为12000元)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导出证明打印盖章,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单个学生或辅导员领取)至行政楼313办公室领取已盖章纸质版,而后下发给学生,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续办贷款学生(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
1、续贷学生务必于5月21日前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初次登录可使用身份证登录,如密码未修改,则初始密码为666666或身份证中八位生日数字。如出现登录不上或系统内操作问题,请咨询登录界面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客服电话),进行续贷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进入【个人信息变更】,完善个人信息,核对并更新学校、学院、专业、学号等信息。如个人信息错误无法修改的,联系当地县资助中心。只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贷款才能成功下拨。
(2)提出【贷款申请】,“新增”贷款,填写申请金额、申请年限、申请原因、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贷款证明出具单位:中国药科大学;联系人:孔融融;联系电话:025-86185422】等。续贷声明务必填写,须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字数在100-200字之间。(注:本专科生贷款上限为8000元、研究生贷款上限为12000元)
(3)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填写、完成续贷申请。续贷声明将在开学后高校录入学生贷款回执时一并查看,未审核状态不影响学生在校期间的后续操作。
(4)学生无需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完成续贷申请即可。
2、非江苏省籍在校续贷学生除完成上述操作外,请提前与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确认是否需要《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非江苏省籍在校生)。如需盖章,请于5月21日前登录学工平台,在“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应用中提交申请,并在【需要《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非江苏省籍在校生)】一栏中选择【需要】,辅导员在线审核学生学费、住宿费、贷款金额、申请学年、是否获得校园地助学贷款等信息,确认所有信息填写齐全、准确后方可通过,学院审核后(5月26日前)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到各节点截止时间后,系统会自动关闭,请务必按时操作。请确保信息录入正确,否则影响学生贷款。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导出证明打印盖章,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单个学生或辅导员领取)至行政楼313办公室领取已盖章纸质版,而后下发给学生,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其他金融机构(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请学生自行与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联系并按要求办理。
1、如需《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非江苏省籍在校生),请于5月21日前登录学工平台,在“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应用中提交申请,并在【需要《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非江苏省籍在校生)】一栏中选择【需要】,辅导员在线审核学生学费、住宿费、贷款金额、申请学年、是否获得校园地助学贷款等信息,确认所有信息填写齐全、准确后方可通过,学院审核后(5月26日前)在线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到各节点截止时间后,系统会自动关闭,请务必按时操作。请确保信息录入正确,否则影响学生贷款。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导出证明打印盖章,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单个学生或辅导员领取)至行政楼313办公室领取已盖章纸质版,而后下发给学生,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如还有其他需要学校盖章的文本材料,请于5月21日前将纸质版交至辅导员,辅导员审核、确认所有信息填写齐全、准确后方可签字,5月26日下午3:00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行政楼313办公室盖章,而后下发给学生,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上交贷款回执单
(一)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的要求,需要高校进行网上回执录入。
1、请贷款学生(含2021级新生)于9月10日下午3点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进入【个人信息变更】,完善个人信息,核对并更新学校、学院、专业、学号等信息。如个人信息错误无法修改的,联系当地县资助中心。只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贷款才能成功下拨。
2、各学院收取纸质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自行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并于9月10日下午3点前,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单个学生或辅导员提交)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313办公室)。上交的每份材料请在正面右上角正确标注学生所在学院、学号、姓名、手机号码、辅导员姓名。
3、办理贷款的学生,必须在同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之内。学生务必于开学后参加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请辅导员收取受理证明时,记录好贷款学生名单(含2021级新生),纳入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
(二)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部分学生所办生源地贷款是由非国家开发银行、信用社等其他金融机构经办,请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经辅导员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单个学生或辅导员提交)将贷款学生(含2021级新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函(或类似性质的材料)以及需要学校盖章的文本材料于9月10日下午3点前交至行政楼313办公室,盖章后下发至学院。上交的每份材料请在正面右上角正确标注学生所在学院、学号、姓名、手机号码、辅导员姓名。
(三)特别提醒:国家开发银行、非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受理证明请以学院为单位分类上交。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