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编辑:发布日期:2024/11/08浏览量:183

各学院: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药大学〔20231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特等、一等奖学金直接认定和推荐(1113-22日)

(一)根据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达到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且综合表现良好,可分别直接获得特等、一等奖学金。请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材料,将申报特等、一等奖学金学生名单在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直接认定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件)于11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lf987lf@126.com,另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学院盖章的EXCEL表格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二)如有获奖清单里没有的新增奖项,请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先行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将新增奖项名称、奖项介绍、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的学院意见以PDF扫描件形式于11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lf987lf@126.com

二、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1125-123日)

(一)研究生工作部汇总直接申报特等、一等奖学金学生材料,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反馈至学院。

(二)名额分配

1.扣除上述直接认定的特等奖、一等奖名额后,依据学院人数基数将其余奖学金名额分配至学院,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2.因认定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后期在学院综合评价阶段有可能获评特等奖学金,如遇此类情况,则其一等奖学金名额在学院内递补。

三、学院综合评价(124-1213日)

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在研工部备案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后,在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材料申报

各学院须在1213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一)本年评审委员会成员及评审细则如有变化调整的,请将纸质文本盖学院章后的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邮箱lf987lf@126.com

(二)因数智学工平台在建设中,请各学院以EXCEL表格形式(包括学院、学号、专业、姓名、学历层次)将全部获奖名单发送至邮箱lf987lf@126.com

五、有关说明

(一)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已经由研究生院在学生招生录取时评定并公示,学院无需再评。

(二)待数智学工平台建好后,学院批量导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格式)学院盖章后上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313)。经学校盖章后返还至学院,辅导员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情况记入获奖学生学籍档案;评审原始材料由各学院自行保存。 


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直接认定情况汇总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