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需要,按照《中国药科大学推免生辅导员专项实施办法(试行)》(药大〔2014〕2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接收2021年推免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名额
2人。
二、资格条件
(一)申请者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申请者须为来自“双一流”高校并已获得我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专业为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或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术学位)。
三、使用管理
按照《中国药科大学推免生辅导员专项实施办法(试行)》(药大〔2014〕218 号)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国药科大学推免生辅导员专项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185609623@qq.com,纸质版在参加面试考核时上交。报名截止时间:7月3日,联系人:汪老师,电话:025-86185268。
(二)学校组织考核、选拔。具体考核时间和考核形式将另行通知。考核完成后公示确定人选,并根据学校2021年推免生的工作方案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