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7浏览次数:10文章来源:学工处

各学院: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药大学〔2023〕1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特等、一等奖学金直接认定工作(11月2日-16日)

 (一)学院认定审核

根据文件精神,二年级以上硕士研究生达到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且综合表现良好,可直接获得特等或一等奖学金。请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后将认定的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请学生登录数智学工平台,打开“奖学金申请”模块,选择“2026年学业奖学金(二年级以上)”进行在线申请,将直接认定的原因填入“评定学年主要事迹”;经学院线上审核后提交。

备注:如遇新增奖项,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先审核。如通过,请将评审委员会意见(含新增奖项名称、奖项介绍等)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于11月16日前发送至lf987lf@126.com。

(二)学校审定(11月17日-11月23日)

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汇总以上学生名单,提交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结果反馈。

二、第二阶段:学院评选(11月24日-12月10日)

(一)各学院依据《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申请、评审。

(二)名额分配

研究生工作部扣除上述直接认定名额后,将各等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至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如直接认定为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在本阶段获评特等奖学金,则其一等奖学金名额在学院内递补。

(三)学生在线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具体操作同直接认定阶段)。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所有获奖学生(含直接认定)名单、评定学年主要事迹在线提交。

三、第三阶段:学校审核及公示

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汇总获奖学生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四、有关说明

(一)对于一年级学生:学业奖学金已由研究生院在招生录取时评定,学院无需再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将获奖名单导入数智学工平台,学院审核学生获奖资格后,于12月10日前在线提交。

具体操作流程:辅导员登录数智学工平台,打开“奖学金申请”模块,选择“2026年学业奖学金(一年级)”进行审核,经学院资格确认后提交。学生无需操作。

(二)对于休学时间不满一学年的学生,如因休学造成的必修课学分未达评定要求,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学校按照全年学费缴纳比例发放奖学金。

(三)校级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后,请学院批量导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正反面打印)并盖章,按照学历层次、等级、专业、学号排序,2027年1月8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经学校盖章后返还学院并记入学籍档案。

(四)如果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评审细则有变化,请提前在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将盖章后的扫描件于11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lf987lf@126.com)。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