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药学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一)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参照《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比办法》(药大学〔2011〕114号)。
(二)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较强,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和体育锻炼,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三、评选程序
1.组织评选。各学院根据《2024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按照班级初评、年级复评后,在学院审核公示3天。
2.系统填报。拟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登陆学工平台,在“优秀毕业生”应用中进行填报,依次由辅导员、院级管理员完成审核。院级管理员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23:00,届时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审核。最终名单以审核通过后系统导出名单为准,请辅导员及时督促、认真审核。
3.结果公示。学工处对评选结果挂网进行公示。
4.审批表报送。公示结束后,获评学生在“优秀毕业生”应用中依次点击“我的申请”、“查看”、“导出优秀毕业生”,导出《中国药科大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审批表》,打印一份纸质文本(确保在一页内打完,可调整文字数量和大小),完成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文本于11月30日(周四)下班前交送至学工处教育管理办公室(江宁校区行政楼309办公室)。
附件:2024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