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社区教师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编辑:发布日期:2025/10/10浏览量:10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办法》《中国药科大学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及我校学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社区教师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选聘安排

(一)选聘对象

校内在职在岗教师。

(二)选聘人数

学  院

教师兼职辅导员人数

药学院

 ≤9

中药学院

 ≤6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4

国际医药商学院

 ≤4

理学院

 ≤3

工学院

 ≤3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3

外国语学院

 ≤3

全国重点实验室

 ≤3

(三)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方向,热爱学生社区工作,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能力;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积极深入学生社区开展各项工作。

(四)选聘程序

1.岗位报名。符合选聘条件并有意报名的教师,填写《中国药科大学学生社区教师兼职辅导员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1015日前将申请表交至应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每位应聘教师最多可应聘两个学院岗位)。

2.组织选聘学院成立选聘工作小组,按照选聘条件,组织选聘工作,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于102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gb@cpu.edu.cn。联系人:张学林,电话:86185268

3.聘任上岗。学生工作处审定无异议后确认选聘名单。学院做好学生社区教师兼职辅导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工作聘期一般为一年考核合格根据个人意愿可以续聘。

二、工作要求

1.学院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切实做好学生社区教师兼职辅导员的选聘、管理和考核工作。

2.学生社区教师兼职辅导员充分发挥教师专业优势开展专业实践、学业辅导、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每月须深入学生社区开展工作不少于2及时撰写工作日志做好工作台账记录。相关工作要求、工作职责、考核详见《中国药科大学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药科大学教师兼职辅导员考核办法》(详见学工处网站http://xgc.cpu.edu.cn/8730/list1.htm

附件:

1.中国药科大学学生社区教师兼职辅导员申请表.docx

2.2025-2026学年学生社区教师兼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

                                      202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