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事项
(一)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
(二)2023及2024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三)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四)2023及以前年度毕业生补充在职在岗确认
二、申请方式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jcjy.xszz.edu.cn/loginHome)开展,包括应届毕业生申请、往届生在职在岗确认、复核、补录,学生无需提交纸质版。(详见附件4《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一)拟提交应届毕业生申请、在职在岗确认、补录的毕业生须在9月15日前提交,学院须于9月19日前完成审核,学校将于9月25日前完成审核。请学生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如需修改,请于9月28日前提交。
(二)拟提交复核申请的毕业生须在6月25日前提交,学院须于6月27日前完成审核,学校将于7月3日前完成审核。请学生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如需修改,请于7月6日前提交。
(三)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应届毕业生申请、在职在岗确认、复核、补录的毕业生,一律视为放弃补偿代偿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应及时提醒毕业生,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不漏一人。
(二)各学院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附件2)进行审核。
(三)对于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补偿代偿金外,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pdf
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