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药大学〔2023〕1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特等、一等奖学金直接认定工作(11月11日-20日)
(一)学院认定审核
根据文件精神,二年级以上硕士研究生达到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且综合表现良好,可直接获得特等或一等奖学金。请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后将认定的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请学生登录数智学工平台,打开“奖学金申请”模块,选择“2025年学业奖学金(老生)”进行在线申请;经学院线上审核后提交。
备注:如遇新增奖项,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如通过,请将评审委员会意见(含新增奖项名称、奖项介绍等)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lf987lf@126.com。
(二)学校审定(11月21日-11月27日)
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汇总以上学生名单,提交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结果反馈。
二、第二阶段:学院评选(12月3日-12月14日)
(一)各学院依据《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申请、评审。
(二)名额分配
研究生工作部扣除上述直接认定名额后,将各等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至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如直接认定为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在本阶段获评特等奖学金,则其一等奖学金名额在学院内递补。
(三)学生在线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具体操作同直接认定阶段)。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所有获奖学生(含直接认定)名单、主要事迹在线提交。
三、第三阶段:学校审核及公示
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汇总获奖学生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四、有关说明
(一)对于一年级学生:学业奖学金已由研究生院在招生录取时评定,学院无需再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将获奖名单导入数智学工平台,学院审核学生获奖资格后,于12月14日前在线提交。
具体操作流程:辅导员登录数智学工平台,打开“奖学金申请”模块,选择“2025年学业奖学金(新生)”进行审核,经学院资格确认后提交。学生无需操作。
(二)对于休学时间不满一学年的学生,如因休学造成的必修课学分未达评定要求,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学校按照全年学费缴纳比例发放奖学金。
(三)校级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后,请学院批量导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盖章,按照等级、学号排序,报研究生工作部。经学校盖章后返还学院并记入学籍档案。
(四)如果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评审细则有变化,请提前在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将盖章后的扫描件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lf987lf@126.com)。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