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jcjy.xszz.edu.cn/loginHome)开展,包括基层就业申请、在职在岗确认、基层就业复核和基层就业补录,学生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详见附件4《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一)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请
1.拟提交应届毕业生申请的毕业生须在9月11日前提交,学院须于9月16日前完成审核,学校于9月22日前完成审核。请学生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2.如初次审核不通过,待学生修改后,请学院于9月23日前完成再次审核。
3.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及时导出学生申请表并加盖院章,9月24日前将学生申请表交至行政楼313。
(二)2024及2025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1.拟提交在职在岗确认的毕业生须在9月11日前提交,学院须于9月16日前完成审核,学校将于9月22日前完成审核。请学生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2.如初次审核不通过,待学生修改后,请学院于9月23日前完成再次审核。
(三)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1.拟提交基层就业复核申请的毕业生须在6月26日前提交,学院须于6月30日前完成审核,学校将于7月3日前完成审核。请学生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2.如初次审核不通过,待学生修改后,请学院于7月7日前完成再次审核。
3.待中央审核后,请复核通过学生及时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
4.请学院及时关注中央审核结果,提醒通过学生完成在职在岗确认。具体安排按照(二)2024及2025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进行。
(四)以前年度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录
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基层就业初次申请或在职在岗确认的以前年度毕业生可在系统内申请基层就业补录。
2.拟提交基层就业补录的同学须在6月26日前提交,学院须于6月30日前完成审核,学校将于7月3日前完成审核。请学生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3.如初次审核不通过,待学生修改后,请学院于7月7日前完成再次审核。
二、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应及时提醒毕业生,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不漏一人。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毕业生,一律视为放弃补偿代偿资格。
(二)各学院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附件2)进行审核。
(三)对于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补偿代偿金外,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附件:
1.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pdf
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pdf
学生工作处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