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3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单位:编辑:发布日期:2023/04/17浏览量:3637

各学院: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中选聘2023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

理学院

外语院

高两院

马院

总数

名额

2

2

2

2

2

2

2

2

2

1

19

二、聘任期限

聘期一年:202351-2024430日。

上一年度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聘期将于430日截止,对于聘期已满、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可以续聘,聘用累计不超过两个聘期。

聘条件

1.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硕、博士研究生报名须征得导师同意。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入校以来未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文字表达能力和协作共事能力

工作要求和考核

(一)工作要求。协助学院开展学生思政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具体负责工作由学院安排。要求每人每月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0小时。

(二)工作考核。

1.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考核和管理,每月20日前完成考核。考核通过的由学生工作处按照800/月的标准统一发放劳务费。如有工作量不满、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学院于当月20日前联系学工处单春林老师报备,将减发或停发该生当月劳务报酬。

2.学工处视情况开展兼职辅导员业务考核,举办相关活动。

(三)工作证明。聘期内有人员调整的,及时报学工处。聘期届满、考核合格的由学院颁发任职证明。

、选聘流程

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根据人申请、学院选拔”的原则自行选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一年一聘,每年4月开展选聘工作。

1.报名。在导师同意的前提下,本人向用人学院自荐或辅导员向用人学院推荐,各用人学院联系人为学工办主任(或辅导员老师),方式如下:

药学院:张驰,86185061;

中药学院:孙林,86185076;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朱越,86185245;

国际医药商学院:赵瑾,86185185;

理学院:朱赫,86185175;

工学院/高职院:赵旭,86185733;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刘瑞环,86185657;  

外国语学院:张乔源,86185246;

药物科学研究院:黄惠,86185178;

马克思主义学院:高冉,83271393。

2.面试。各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察,择优确定人选。

3.报送。各学院4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填报《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附件)发送到邮箱2361483714@qq.com


附件: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417

附件: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