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编辑:发布日期:2023/10/10浏览量:11

各学院:

根据《关于修订〈中国药科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药大学2023〕161号)要求,现就2023年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名额分配

校长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每年获奖名额不超过18名。其中,本科生不超过9名,硕士研究生不超过6名,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名。具体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本科生推荐名额(上限)

研究生推荐名额(上限)

药学院

6

5

中药学院

3

3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3

2

国际医药商学院

3

2

理学院

1

1

外国语学院

1

0

工学院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每三年有1个推荐名额,

学院自行决定本年度是否推荐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1

2

药物科学研究院

0

2

生物药物学院

0

每三年有1个推荐名额,

学院自行决定本年度是否推荐

总  

19

≥18

备注:

1.候选人名额分配为本科生、研究生推荐名额上限,学院可按照实际情况确定申报人数。

2.研究生推荐名额为2个及以上的学院,博士研究生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学院研究生总推荐名额数的50%。

二、线上申请和审核

学生登录学工平台,打开校长奖学金”应用,提交校长奖学金申请;辅导员在线审核学生申请,填写学院鉴定;学院资助管理员、分管书记于102315:00前完成逐级审核。到期后,系统会自动关闭,请务必按时操作。

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导出《校长奖学金(WORD格式模板)》(正反面打印,1份),表格右上角标注申报类别,经学院分管书记签名、学院盖章后于1023上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答辩评审

学校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报类别候选人数确定本年度各类奖项获奖名额分类评审现场答辩包括个人陈述(时间:3分钟,形式:演讲、PPT,内容:个人简介及取得成绩)和评委提问两部分,请候选人做好准备(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