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营造良好校风学风,根据《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办法》(药大学〔2026〕133号)、《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办法》(药大学〔2026〕133号)及各相应具体评优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评优及2027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本科生评优
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单项优秀个人:宣传创新奖、文体风采奖、社团聚力奖、勤助笃行奖。
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
(二)研究生评优
先进个人: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单项优秀个人:科创先锋奖、勤助笃行奖。
(三)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之星评选
面向2027届全体毕业生开展。
二、名额分配及说明
按照各学历层次参选学生总数,学生工作处对各评优项目名额进行测算设置,各学院(部门)须依据《2025—2026学年学生评优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评选。
说明:单项优秀个人(勤助笃行奖、社团聚力奖)分别由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按照具体评选条件设定名额,并牵头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评定;单项优秀个人(科创先锋奖)不设定名额,由各学院组织研究生根据评选条件自主申报,学院、研究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审定。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评选
1.学院评选。各学院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坚持标准,对照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对参评学生在学业、诚信及综合表现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相关部门评选。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党委宣传部负责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需与参评学生所在学院共同审核学生的各项申报条件(按附件2执行)。
3.报送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相关部门将审核通过的评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分别上报:
(1)《2025—2026学年学生评优汇总表》(附件3、4)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jgb@cpu.edu.cn
①单项优秀个人(勤助笃行奖、社团聚力奖)汇总表分别由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牵头归口评审后提交。
②单项优秀个人(科创先锋奖)申报表(附件5)纸质版由各学院评定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715)审定。
(2)《2027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之星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6)于12月1日前报送至jgb@cpu.edu.cn。
(二)学校审定
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相关部门报送的评选结果进行复审,并组织优秀毕业生之星校级评审。如有不符合申报条件者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且不再进行名额递补。经最终审核的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相关说明
1.因专业分流、转专业、入选拔尖计划等原因发生班级变化的本科生,仍在上一学年原班级参评(参评基数已按照实际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相关学生在原班级参加评选,在原学院报送申报信息。
2.先进班集体以现行政班级为单位参评。
3.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党委宣传部所涉及的评选项目和名额单独计算,名单汇总表单独报送。
4.同一学年内,先进个人荣誉不可兼得。
5.在各类奖项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评选资格,严重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获奖后,如发现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学校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6.相关具体评优办法详细文件可查看学生工作处网站——政策指南——政策制度专区https://xgc.cpu.edu.cn/zczn/list.htm。
7.评选工作对接联系:
(1)单项优秀个人(勤助笃行奖):胡老师,联系电话:86185422
(2)文明宿舍、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之星:单老师,联系电话:86185910
(3)其他评优项目:张老师,联系电话: 86185268
附件3.2025—2026学年学生评优汇总表(本科生).xls
附件4.2025—2026学年学生评优汇总表(研究生).xls
附件6.2027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之星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