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中国药科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编辑:发布日期:2024/03/01浏览量:91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展示我校学子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中国药科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展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注册在籍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1.“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15人,10000元/人(本科生10人,研究生5人)。

2.“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人,5000元/人(本科生5人,研究生5人)。

、评选条件

参评学生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并符合下列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推荐人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算),并结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方面的情况,择优推荐。

6.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级“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和省级“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校级“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本次不再参评。

、工作程序

1.学院推荐。学生按自愿原则申报,各学院根据《各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分配指标(附件1)组织择优推荐超过推荐指标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请于3月7日(周四)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学院推荐及提交工作

2.专家初评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申请人提交的《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版》(附件3)进行评,产生进入下一评选环节的候选人。

3.校级评选本环节将以现场展评的形式进行具体组方式、进度安排等事宜另行通知。

4.结果公布最终选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议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和奖励根据评选结果学校将择优推荐优秀大学生参加2024年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5.宣传展示。入选的优秀大学生事迹将在学校相关媒体和平台进行集中展示。

、工作要求

1.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推荐人选,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循标准,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可靠客观、真实,证明材料由学院自行收取留存,若申请人所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则取消获奖资格

2.上报的事迹材料和推荐报名表须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字数限制两项材料均为专家初评的重要依据,请学院务必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3.学院3月714:00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附件2、3、4)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gb@cpu.edu.cn。逾期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具体工作联系人:荆家玉,联系电话:86185268。

 

附件:

附件1.各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分配指标.docx

附件2.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x

附件3.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docx

附件4.各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候选人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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