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宣传、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单位:编辑:发布日期:2024/11/22浏览量:2198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营造良好校风学风,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4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宣传、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

其他荣誉宣传、文体、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范围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从全日制在校生中评比产生;三好学生标兵在本科生中产生。

2.优秀毕业生从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中评比产生;

3.先进集体和其他荣誉从全日制本科班级、本科生中评产生。

备注:各学历层次一年级班级和学生不参评先进个人、集体和其他荣誉。

三、评选标准

1.本科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集体的评选严格按照《中国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比办法》(药大学〔2023248号)各项条件,先进班集体获得2024年度“优良学风班级”荣誉称号的班级中产生;

2.研究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参照本科生先进个人基本条件,学院按照研究生日常各项表现择优推荐

3.宣传、文体、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关于评选文明宿舍和宣传、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办法》(校学〔200823号)评选

四、评选原则

各学院、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2024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附件1组织评选推荐,切实做到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

、评选程序

(一)评选推荐

1.学院评选:辅导员组织班级初评、年级复评,须严格做好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先进个人人选和班级,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相关部门评选: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党委宣传部组织部门推选,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宣传、社团积极分子,在所在部门学生组织和所管理社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相关部门将《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122日(周下班前发送至邮箱jgb@cpu.edu.cn,逾期视为放弃评选。

(二)学校审定

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相关部门评选推荐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宣传、文体、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进行复审,审定无误后对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三)审批表报送

公示结束后,获得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审批表》(附件3),辅导员(或部门考察人员)审核无误签字,学院/部门盖章后交至学生工作处。

五、相关说明

1.本年度专业分流、转专业、入选拔尖计划学生仍在原班级参评先进个人。相关学生联系原班级辅导员参加评选,在原学院报送审批表。

2.先进班级以现班级为单位参评。

3.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由校团委归口组织推荐。

4.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党委宣传部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和党委宣传部的宣传积极分子名额单独计算,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

 

附件:

1.2024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xlsx

2.先进个人、集体汇总表.xls

3.先进个人、集体荣誉称号审批表.docx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