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建立健全辅导员选苗育苗机制,按照“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原则选拔一批有志于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学生骨干,根据我校学生工作需要,按照《中国药科大学“2+2”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药大〔2024〕11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校内开展2025年“2+2”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
“2+2”辅导员是指本科生毕业后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2年后脱产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员。2025年拟选聘“2+2”辅导员不超过6名,其中男生不超过3名,分别入住男女生宿舍。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校工作,思想政治素质高;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四)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本校统招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当年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六)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七)具有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具有1年及以上学生兼职辅导员(含学生驻楼兼职辅导员)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满足条件之一):
1.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正、副班长;
2.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院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3.曾任学工助理团、校辅导员发展中心、校网络思政中心等学生教育管理部门的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并被所聘单位考核为优秀,且须有所聘单位的推荐信。
三、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国药科大学推免生辅导员专项申请表》,纸质版分别由导师、辅导员和学院签署意见后上交,电子版发送至jgb@cpu.edu.cn。报名截止时间:12月23日下午5:00,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5-86185268。
(二)学校组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和考核形式将另行通知。考核完成经公示后确定拟选聘人选。拟选聘人选在参加学生工作见习至本科毕业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说明
关于“2+2”辅导员的工作职责、详细选聘条件及程序、待遇与管理等具体规定和要求,请详见中国药科大学学工处网站《中国药科大学“2+2”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修订)http://xgc.cpu.edu.cn/31/56/c11281a209238/page.htm
中国药科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16日